個人施工合同怎么寫
個人施工合同應寫明當事人條款、工程名稱和范圍、施工準備條款、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工程質(zhì)量和檢驗條款、價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設備供應、竣工驗收與結算條款、違約責任及索賠條款、承包人保修責任。個人施工合同怎么寫的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zhì)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zhì)量保修范圍和質(zhì)量保證期、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