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fā)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
征地公告的有效時間一般是兩年。征地公告的有效期與土地征收批文的有效期一致,已實施征地滿兩年未供地的,批文自動失效,應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恢復使用。開發(fā)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的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