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現場招標人不公開所有投標人的報價,可以嗎?
答:不可以,屬于違法行為。開標時,唱標階段必須公布各投標人的報價。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一條 開標時,應當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內容。
開標時,可以由投標人來唱標嗎?
答:不可以。唱標應當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完成。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一條 開標時,應當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內容。
開標唱標時,一供應商報價超過預算,可以進入后面評審嗎?
答:采購代理機構將開標記錄交給采購人、評標委員會即可,由采購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資格審查及符合性審查。
供應商的投標報價超過了預算金額,該項工作不屬于資格審查范圍,應在評標委員會符合性審查時,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不予通過。當然,為了慎重起見,在符合性審查時,評標委員會還應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九條 進行修正,看最終校驗結果是否超過了預算金額,仍然超過了招標文件的預算金額的,符合性審查環(huán)節(jié)不予通過。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一條 開標過程應當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負責記錄,由參加開標的各投標人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