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離婚
夫妻一方冷暴力可以離婚,但法院不一定判決離婚。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可以先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訴離婚。法院進行調解后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再無和好可能的,應準予離婚。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離婚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